賺錢攻略

組織調整 雅虎奇摩成為香港分公司

雅虎奇摩企業組織變動,自2007(12)月起,原以本地子公司形式向政府註冊的該公司,調整為「香港商」分公司繼續在台營運。

原負責雅虎奇摩在台主要業務、依本土公司規定設立的「雅虎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自本月起併入「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資產亦轉移至香港商雅虎旗下,雖然兩間公司實際上都屬於美國雅虎旗下的企業體,但在此合併案之後,雅虎台灣子公司的法律地位,將由半本土、半外商,成為純粹的外商公司。

對於公司體制的變動,雅虎奇摩透過公關表示,僅是該公司全球組織整併計劃的一部份,把原來的雅虎與Overture合併成一家,且由於兩家公司實質運作早已完成整併,因此除了名稱以外,公司組織內沒有任何變動,雅虎奇摩表示。

自從雅虎在2003年耗資16億美元併購網路廣告公司Overture之後,雅虎在台灣的業務就分別由負責網站營運的雅虎國際資訊,與經營關鍵字廣告的香港商序曲(後更名為香港商雅虎)兩家公司共同經營。後者雖然早在2005年便已捨棄Overture品牌,並改名為雅虎搜尋行銷,但這兩家公司在台灣直到今年底才向公平會申請合併,並在11月初通過。

強調公司體制調整僅是配合總公司政策,對營運沒有影響,但雅虎選擇以法律地位為外國公司分公司的「香港商雅虎」為存續公司、以本地子公司註冊的「雅虎國際」為消滅公司,理應有合理的決策理由,但雅虎卻不願針對細節說明,僅表示是依全球規劃考量,非單一因素作出決策,並強調對客戶或使用者的責任都不會因而改變。

不過專研國際商務與公司法的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陳泰明分析,雅虎轉變公司體制的理由,很可能是為了讓總公司更容易調度台灣分公司的獲利,還可以節稅。

陳泰明表示,一般外商企業在台灣設立據點,多半以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形式登記。所謂子公司,即是在台灣以獨立法人的形式註冊,可以獨資持有,也可能和本地投資者合資;至於分公司,則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認許核可的方式,將海外的業務延伸至本地營運,為外國公司完全持有,「簡單來說,子公司如同是孩子,雖然是聽媽媽的話,但仍是獨立個體,分公司則如同手足,是主體的延伸,」陳泰明說。

而兩者最大的差別,在於分公司可直接將獲利匯回海外的母公司,但子公司必須以分派股利的方式將利潤匯回,「後者會因此增加股利的稅負,」陳泰明說。

調整體制有利雅虎整頓計劃?

儘管雅虎對台灣據點改制不願多作說明,但對照其海內外市場發展狀況與改制後可能產生的效果,台灣雅虎的體制調整,可能對總公司的營運帶來助益。

台灣雅虎近年表現亮眼,在Google、PCHome Online與Yam天空等本地業者夾殺下,仍能穩站台灣入口網站、電子商務與網路廣告的龍頭地位,但相較於雅虎在美國面臨Google競爭節節敗退,還換上擅長財務、在華爾街有豐富經驗的新任女總裁Susan Decker,並讓共同創辦人楊致遠回鍋擔任CEO等從人事到公司策略的一連串力挽狂瀾的計劃,台灣雅虎的表現只能說比總公司好得太多,也讓前台灣區總經理鄒開蓮平步青雲,高升為亞洲區資深副總裁,負責區域從台灣擴及日本、韓國、中國、香港與紐澳等國家。

陳泰明表示,台灣雅虎在將體制由子公司改為分公司後後,將只需要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而總公司也可直接取得台灣雅虎的獲利,不必再以股利發放的方式取得,「營業利益的跨國調度將更方便,」他說。

此外,由於新雅虎被視為是母公司海外的延伸,母公司的行政支出也可由分公司來分擔,「對於總公司的財務規劃也將有所助益,」陳泰明說。

0 意見: